正值春茶上新之际,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全市各茶叶生产销售企业、茶叶包装设计企业、茶叶行业协会、茶叶市场等相关经营主体,茶叶包装要求已更改。商品过度包装,可能会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最近正式批准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2号修改单,部分内容发布即实施,其他新增和修改内容实施过渡期为12个月。其中几个新变化是:包装层数由现行标准要求的“不得超过四层”调整为“不超过三层”;销售价格在200元以上的茶叶及相关制品生产组织应将包装成本控制在15%以内,其他生产组织应将包装成本控制在20%以内,茶叶及相关制品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茶叶、茶制品、调味茶的商品包装质量应不大于内装物质量的8倍。
标准部分内容。
(图片由市场监管局提供)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稿件均不代表中国生态食品网(www.stsp-gov.com)的观点,不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如涉及版权、稿酬等问题,请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 杭州拱墅区开展“打击假冒‘西湖龙井’”专项行动,强化地理标志保护
- 【建功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平坝区开展2024“劳动创造幸福”茶叶采制培训暨实践活动
- 品质管控再升级 浙江发布首个龙井茶国家标准样品
-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茶叶包装要求已更改,包装层数不超过三层
- 青海省海南州开展茶叶过度包装治理“回头看”
- 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典型案例 (第二批)
- 陕茶进藏产销对接会暨阿里地区招商引资活动在拉萨举办
- 安徽省2022年春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成果丰硕
-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万亩高原有机茶项目”正式开工
- 五彩湘茶”突破千亿产值
- 出口茶叶同比增长21% ——遵义茶叶香飘四海
- 新化:推进茶业融合发展 延伸产业链价值链
- 吉首:黄金茶成为致富“软黄金”
- 驱动“全链”升级 做强“一叶”经济——第三届陕西网上茶博会探访团走进平利县见闻
- 2022“国际茶日”中国主场活动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