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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现如下商品请投诉举报

2022-06-14 08:19:49 浏览 字体: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抽取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饼干糖果制品酒类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类食品36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污染等: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托克逊县乐享生活超市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叶城县家满福综合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库尔勒市新时搬马生鲜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叶城县家满福综合超市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污染问题

(一)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何金成水产商行销售的梭子蟹(海水蟹),镉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路水产经销部销售的梭子蟹(海水蟹),镉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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